一、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出臺的總體考慮和意義是什么?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要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稅降費,緩解企業經營困難,完善支持中小微企業的財稅、金融、社保的政策。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繳費,是黨中央、國務院應對疫情這一突發事件采取的一項特殊措施,對于減輕企業負擔,穩就業、穩企業具有重要作用,其力度之大,政策精準度之高,針對性之強,前所未有。
我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重大決策部署,在科學評估社?;鸪惺苣芰Φ幕A上,結合實際,制定了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盡最大可能在全省范圍內紓解企業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減輕和降低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二、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免、減”適用范圍、時限及程序是什么?
我省明確,免征單位繳費部分政策的適用范圍是中小微企業及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單位繳費部分政策的適用范圍是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及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中小微企業免征期限為5個月(2020年2—6月),大型企業減征期限為3個月(2020年2—4月)。
辦理程序是參保單位只需按月正常申報繳費基數及應繳費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減免后的應繳費額,不需要辦理額外的減免申報手續及證明材料。
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申請緩繳的條件是什么?緩繳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申請緩繳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但恢復有望;二是2020年以來企業出現3個月及以上的虧損;三是財務困難且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緩繳終止期不得超過2020年12月。
四、企業辦理緩繳社保費的程序是什么?
企業向參保對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稅務部門批準,其中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需征得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原行業統籌企業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稅務局批準。
五、減免政策與緩繳政策能否重復享受?
減免政策可與緩繳政策重復享受。減免政策執行期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在享受減半征收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政策的同時,可以申請緩繳另外一半的單位繳費部分。減免政策到期后,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也可以申請緩繳。
六、已經繳納了今年2月份的三項社會保險費,能否退還?
可以。對于已經征收的2月份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批量發起退費,對應享受優惠政策所屬期內的已繳納費款進行初審后傳遞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需企業再提交申請或報送相關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參保單位應繳費額,確定減免金額,根據稅務部門傳遞的相關信息完成應退費款的審批,按程序于3月底前完成退費。對于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充分尊重單位的意愿和選擇,減免部分的金額可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也可退回。
七、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的2月至3月三項社會保險費,如何處理?
受疫情影響,參保單位逾期繳納2月至3月三項社會保險費,在4月底前補辦的,免收滯納金和利息。
八、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是否影響個人的社會保險權益?
不影響。此次減免政策不會影響個人的社會保險權益。這次減免的是企業單位繳費部分,重點是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我省明確要求,在減免緩繳政策執行期間,企業要按月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以確保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職工在緩繳期間申領養老、失業保險待遇的,單位及職工個人應先補齊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實施階段性減免、緩繳工傷保險費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九、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是否影響我省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
不影響。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是黨中央、國務院扎實做好保民生實事的一項重大舉措。國家將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和中央調劑金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充力度等措施,幫助各省做好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工作。我省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充分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運行及基金結余情況,采取一系列應對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運行情況分析,落實好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責任分擔機制,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十、疫情防控期間,失業補助金申領的條件和程序是什么,如何計算?
政策條件是從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間因受疫情影響失業,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參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按月計發疫情期間失業補助金,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操作程序是參保企業辦理繳費人員減員申報后,職工可持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從失業當月計發至疫情解除當月,辦理期限可延長至疫情解除次月,逾期不予辦理。享受失業補助金期間,個人失業保險繳費記錄保留,重新就業或出現不符合領取條件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計算公式是當地月失業保險金標準×享受月數。
十一、疫情期間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普惠政策的條件、標準、經辦程序及計算方法是什么?
返還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
2.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
3.企業裁員率不超過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
4.非“僵尸”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
返還標準是2019年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疫情防控期間,返還比例由50%提高到60%。
計算公式是2019年失業保險繳費總額×50%+(疫情月數×2019年失業保險繳費總額/12)×10%。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可通過信息系統比對,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50%先撥付資金,待疫情解除后,補發疫情期間提高的10%。
十二、申請小微企業穩崗返還的條件、標準及計算方法是什么?
返還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2019年末參保人數30人(含)以下;
2.2019年以來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
3.裁員人數不得超過企業職工2019末參保人數的20%;
4.非“僵尸”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
返還標準是2019年3個月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2019末參保人數確定。
計算公式為2019年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3×2019年末參保人數。
十三、2020年2月1日后在減免期內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能否享受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政策,標準怎么算?
可以。減免期內新開工的建設項目,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劃型并享受相應減免政策。減免費款的計算公式為:
減免工傷保險費=(該項目計劃施工所覆蓋的減免期/計劃施工期)*該項目合同施工期內應繳工傷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