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縣域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太白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縣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控工作的通知》(太政函[2024]20號)規定,現將禁燃區禁止銷售高污染燃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區范圍:縣城建成區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東至黃鳳山橋頭,南至姜眉公路、西至翠磯山下、北至縣醫院。
二、根據環保部發布的《高污染燃料目錄》、我縣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執行Ⅰ類(一般)要求,禁止銷售下列高污染燃料:
1.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油渣、煤焦油。
2.單臺出力小于20蒸噸/小時的鍋爐和民用燃煤設備燃用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蘭炭組分含量大于表1中規定的限制)表1部分煤炭制品的組分含量限制
燃煤種類 |
含硫量(Std) |
灰分(Ad) |
揮發分(Vdaf) |
型煤 |
0.5% |
-- |
12.0% |
焦炭 |
0.5% |
10.0% |
5.0% |
蘭炭 |
0.5% |
10.0% |
10.0% |
三、對違反本通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四、鼓勵舉報在禁燃區銷售高污染燃料等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電話:0917-4951146,歡迎社會公眾監督。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太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